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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营政发〔20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业经2023年2月6日第十七届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    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2023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制定分工方案如下。   一、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以上。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6.进出口总额增长6%左右。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7.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   左右。   牵头领导: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9.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牵头领导:郑孝刚、高洪涛、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0.粮食产量480亿斤以上。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左右。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全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一)确保稳经济政策落实落地。   12.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发挥效用,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帮助企业渡难关,大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真正让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市审批局)、市金融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3.优化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发挥好省产业引导基金作用,统筹好投资基金、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用好普惠小微贷款、碳减排、科技创新、设备更新改造等结构性金融工具,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14.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以15项重大工程为抓手,谋划建设一批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的高质量项目。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5.采取央地合作、PPP等多种模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开工建设大连新机场、沈阳机场二跑道项目。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6.超前布局新基建,加快“双千兆"城市工程和充电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7.加强重大项目省级统筹,完善考核奖惩等机制,强化项目资金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18.出台恢复和促进消费措施意见。   牵头领导:郑孝刚、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9.加快推动批零住餐业恢复性增长。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0.合理增加消费信贷。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1.支持住房改善消费。   牵头领导:赵新明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2.支持养老服务消费。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3.支持教育服务消费。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4.支持医疗服务消费。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5.支持文化服务消费。   牵头领导:孙政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6.支持体育服务消费。   牵头领导:孙政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7.实施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行动,培育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穿戴等消费新增长点。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8.大力发展电商直播,加快建设智慧超市、智慧餐厅等智能消费终端,创新消费场景。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9.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牵头领导: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0.促进共享经济、新个体经济和夜经济发展。   牵头领导:郑孝刚、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1.改造提升培育一批人气旺、特色强、有文化底蕴的城市步行街,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支持沈阳、大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东北地区消费聚集区。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2.实施县域商业发展行动,改造升级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3.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让群众放心消费、便利消费。   牵头领导: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全力夯实教育科技人才支撑   (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4.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5.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6.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巩固“双减"成效。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7.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8.坚持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建设“兴辽卓越"高等职业学校20所左右。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9.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国家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建设100个左右一流学科、1000个左右一流专业,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牵头领导:郑向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营口理工学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40.聚焦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高水平建设辽宁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力争大连先进光源项目纳入国家建设布局,全力打造我国科研资源集中地、原始创新策源地、高端人才集聚地。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1.实施科技企业梯度培育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2.6万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1万家,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4500家。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2.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完善科技项目生成管理、成果转化机制,实施100个“揭榜挂帅"项目,创建200个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新建10个中试基地,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达到55%以上。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营口理工学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3.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牵头领导: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4.弘扬科学家精神,培育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高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45.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和“百万学子留辽来辽"专项行动,“带土移植"引进300个高端人才团队,支持引育1000名左右各类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国家重要的人才中心。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6.优化人才发展生态,解决好人才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等后顾之忧,让各类人才安身、安心、安业,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7.推动放权松绑,赋予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四、全力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   (一)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48.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重点推进技术改造示范项目200个,开展重大技术装备攻关60个,完善首台套设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发应用政策体系。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9.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升级改造,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形成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0.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支持沈阳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集群加快发展,做强做大航空装备、船舶与海工装备、数控机床等12个有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1.推进60个延链补链强链重点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建立“整零共同体",打造配套产业园,提高头部企业本地配套率。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2.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进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对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加快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创新转型和结构调整步入快车道。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加快数字经济发展。   53.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数字经济领军企业,做大做强集成电路装备、软件、工业互联网等一批数字产业集群。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4.办好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80个以上,扩大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星火·链网"应用规模,打造“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5.建成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60个,培育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10个,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   56.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制造端发展延伸,发展信息技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高技术服务业。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7.培育壮大总部经济、会展经济。   牵头领导:郑孝刚、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8.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9.推进商贸领域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   物流体系。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60.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推进自驾、露营等新兴旅游创   新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五、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一)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61.落实国家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62.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5303万亩。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63.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牵头领导:郑孝刚、赵新明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64.建设高标准农田289万亩,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1000万亩。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65.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进设施农业优质高效发展。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66.加快国家水网先导区建设。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67.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68.推动涝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69.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提升种业科技创新水平。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70.坚持“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深入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大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做好“土特产"文章,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辽宁农产品品牌,建设食品工业大省。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71.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农商直供、定制农业等新业态,因地制宜发展民宿经济、庭院经济,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72.深化供销合作社、农垦改革。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73.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与农户产业链联结,让农产品增值、让农民受益。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74.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75.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覆盖延伸,建设改造农村公路5000公里、公路危桥200座。   牵头领导:赵新明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76.建设农村电网5817公里。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77.改造农村危房6000户。   牵头领导:赵新明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78.实施农村供水工程300处。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79.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80.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村庄洁化绿化美化亮化,新建美丽宜居乡村1000个以上。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81.加快填平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建立健全“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绘就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丽生活“三美融合"新画卷。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六、全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82.以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为抓手,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努力打造更加公平、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牵头领导: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83.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涉企审批一次办成、便民服务一网通办。   牵头领导: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8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牵头领导:赵新明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85.恪守契约精神,坚决纠正政务失信行为。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营商局(市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86.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牵头领导: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87.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牵头领导:赵涵斌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88.推动惠企强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牵头领导: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89.大力处置城市“烂尾楼"。   牵头领导:赵新明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90.有效盘活闲置存量资产。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91.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更强,让辽宁真正成为企业家和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乐土、成就梦想的摇篮。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92.制定实施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加快国企整合重组,因企施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聚焦主责主业,把资源向主业集聚、向优势企业集聚,打造一批实力强、运行质量优的国有大型企业。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93.扎实推进沈阳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94.加强央地合作,为央企搭建参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平台,深化在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支柱产业等领域合作,吸引央企在辽宁设立区域总部。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95.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集中统一监管,全面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培育壮大民营经济。   96.制定出台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举措,真心实意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创新、转型升级。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97.打破影响平等准入的各种壁垒,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审批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98.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99.加大对民营企业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00.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着力营造亲商重商护商浓厚氛围,努力形成民营经济千帆竞进、百舸争流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七、全力扩大高水平开放   (一)提升通道平台能级。   101.积极争取将东北海陆大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推动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标准“软联通",促进交通、物流、商贸、产业深度融合。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02.深化港口改革,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完善集疏运体系,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   牵头领导:赵新明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辽港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03.提升辽宁自贸试验区能级,建立联动创新区,形成更多辽宁特色制度创新成果。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04.推进开发区、保税区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推进外贸优化升级。   105.建设东北亚经贸合作先行区,指导企业用好RCEP规则,大力推进丹东边民互市贸易区建设和通关运营,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06.深入实施“外贸双量增长"计划,积极开展全方位贸易促进行动,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重点培育一批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加快发展海外仓、市场采购贸易、保税维修、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千方百计招商引资。   107.高质量办好辽洽会等重要展会,充分发挥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产业链招商、资本招商、科技招商、以商招商,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招商,常态化“走出去"招引一批大项目好项目。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08.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更大力度吸引利用外资,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市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09.深化东北三省一区合作,打造苏辽、京沈、沪连对口合作升级版。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10.全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10%左右。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八、全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加快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   111.深化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协作,共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协同打造区域创新共同体。   牵头领导:何庆伟、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营口理工学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加快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   112.支持沿海各市协同改革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成一批海洋产业集聚区和临港经济区,打造向海开放的黄金海岸线。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13.加快建设大连、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和营口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做大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锦州区域中心城市,大力推进辽河三角洲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加快推进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   (四)加快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   (五)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114.以产业引领、做强县城、振兴乡村等为着力点,培育一批工业强县、特色农业县、生态旅游县。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15.依法建立重要审批事项省县直通车机制。   牵头领导: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16.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因地制宜补齐县城功能短板,做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县域统筹,更好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九、全力建设美丽辽宁   (一)深入推进污染防治。   117.全力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18.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19.强化河湖长制。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20.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狠抓县城黑臭水体治理。   牵头领导:赵新明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21.开展“美丽海湾"建设。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22.加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牵头领导:何庆伟、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23.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营造林125万亩,扎实推进辽西北防沙治沙固土、辽东“绿肺"“水塔"和黄渤海防护林建设,留白留璞增绿,加快构建多层次城市公园体系,打造更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体验场景。   牵头领导:赵新明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124.实施煤炭总量控制,有序发展高质量煤电,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25.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进徐大堡核电及清原、庄河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26.稳步发展氢能产业,建设北方重要氢能产业基地。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27.加大储能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拓展力度,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构建东北区域能源交易中心。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28.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等政策体系,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29.实施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30.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31.“一园一策"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32.深入实施节地、节水、节矿、节材等行动。   牵头领导:郑孝刚、高洪涛、赵新明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33.逐步开展碳排放权、用水权等公平分配与交易。   牵头领导:何庆伟、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十、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134.坚持就业优先,落实落细援企稳岗拓岗政策,深入开展创业带动就业行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牵头领导: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35.实施技能辽宁行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能力建设。   牵头领导: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36.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严防规模性失业风险。   牵头领导: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37.深入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牵头领导: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38.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牵头领导:郑向东、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39.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40.落实异地就医结算。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41.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速扩面。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142.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43.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144.加强婴幼儿照护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机构建设。   牵头领导:高洪涛、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145.维修改造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100所。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46.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47.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发展慈善事业。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148.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改造老旧小区1200个,改造老旧管网6600公里。   牵头领导:赵新明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149.加快医大一院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盛京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级各类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构建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150.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规范民营医院发展。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151.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建设国家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政府   152.加强中医院智慧化建设,打造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中医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5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培育用好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打造“书香辽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54.持续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建设,推动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牵头领导:孙政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155.实施文艺作品和出版物质量提升工程,推进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和智慧广电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56.办好省第十二届艺术节。   牵头领导:孙政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57.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擦亮旅游品牌,打造东北亚休闲旅游目的地。   牵头领导:孙政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58.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59.办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和省残运会,积极申办第十五届全国冬运会。   牵头领导:孙政、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残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60.持续改善群众身边健身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牵头领导:孙政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61.实施“三大球"振兴计划,大力发展冰雪运动,打造冰雪运动中心,壮大冰雪产业,创建“一市一品"体育名城。   牵头领导:孙政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十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162.加快推进城商行“一行一策"改革,全面实施农信系统整体改革,完成省级农商行组建,高标准建设沈阳金融法庭,依法加强金融监管,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风险化解和金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63.严格落实企业债券风险排查预警机制。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64.重拳打击非法集资和逃废债行为。   牵头领导:郑孝刚、赵涵斌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65.加强隐性债务监管,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66.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67.坚持“房住不炒",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因城施策,着力改善预期,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赵新明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168.落实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举措,着力保健康、防重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牵头领导:郑向东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169.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70.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7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牵头领导:姜鹏飞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72.完善应急管理和物资保障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创新完善社会治理。   173.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7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牵头领导:赵涵斌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75.做实网格管理,提高社区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76.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持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打严惩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领导:赵涵斌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77.深化全民国防教育。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78.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国动办   责任单位: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79.加强边海防建设。   牵头领导:赵涵斌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80.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责任单位: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81.扎实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牵头领导:高洪涛   牵头单位:营口军分区、市退役军人局   责任单位: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82.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牵头领导:何庆伟   牵头单位:市民宗局   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83.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十二、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84.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贯彻到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振兴发展的实际成效诠释忠诚。   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185.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进企业活动,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于民,务实担当、善作善成,尽全力解决好老百姓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86.全面推进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行政裁量基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牵头领导:赵涵斌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87.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88.“拼抢争实"抓落实,完善以实践成效为标准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干部敢为、地方敢闯的生动局面。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89.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深化纠治“四风",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   牵头领导:郑孝刚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发文文号:
营政发[2023]第6号  
颁布部门:
营口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2023-02-10
实施日期:
2023-02-10
内容分类:
国家机构:机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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