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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辽市政发[2016]第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业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纲要》明确提出了我市“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各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重点明确政府责任,对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合理划分政府责任。在统筹考虑各级政府事权及配置公共资源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将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有关部门,部分目标和任务同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   (三)科学把握全面和重点的关系。在全面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分解政府完成约束性指标、公共服务以及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政策举措、健全法律法规、编制实施规划等方面的任务。   二、主要指标分解   (一)约束性指标   1.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0.8年。(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统计局)   2.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累计26492人。(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3.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套(*为待省分解下达目标,下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新增建设用地规模0.25万亩,累计增长1.25%。(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65.55立方米,年均增长-4.8%。(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0.935%,年均增长-3%。(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等)   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3.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森林覆盖率39.6%,年均增长0.36%;森林蓄积量500万立方米,年均增长2.59%。(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10.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50%,年均增长-3.8%;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75%,年均增长1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1.劣V类水体比例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化学需氧量X%;氨氮X%;二氧化硫X%;氮氧化物X%(X为待国家、省分解下达目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预期性指标   1.地区生产总值1597亿元,年均增长7.5%。(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统计局)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5亿元,年均增长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固定资产投资732亿元,年均增长1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年均增长7%。(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8亿元,年均增长9%。(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出口总额13.8亿元,年均增长15%。(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7.粮食总产量105万吨。(责任单位:市农委)   8.全员劳动生产率14.5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城镇化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6%,年均增长0.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8.13%,年均增长0.9%。(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10.服务业增加值比重41%。(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11.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2.5%。(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2.每万人发明专利数量2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3.科技进步率6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4.互联网普及率74%。(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1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016元,年均增长8.2%。(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辽阳调查队)   1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84元,年均增长7.5%。(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辽阳调查队)   1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85元,年均增长8%。(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辽阳调查队)   18.城镇失业登记率3.5%。(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万人,累计增长5%。(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9.3%。(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1.人均预期寿命81.4岁。(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三、任务分解   (一)创新驱动发展,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坚持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发展创新型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铝基碳纤维复合材料、铝锂合金材料、纯电动车铝合金车身等新材料、新产品,增强企业内生动力,走内涵式再生产的道路。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科技型龙头企业、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等)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研究院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鼓励推动更多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发挥龙头作用。开展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和行业竞争优势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等)   加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把创办民营企业作为大众创业主战场,把创建中小微企业作为大众创业的重要模式,积极培育壮大创新创业主体,推动创新创业成为辽阳的城市底色。强化创业扶持,充分调动全社会创业激情,推进创业便利化,促进便捷融资,构建支持创业的制度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实施“众创空间”计划,引导项目、资金和人才等创新创业资源向“众创空间”集聚。依托高新区以及科研机构、龙头企业,打造梯级孵化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中介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等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   2.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加速人才集聚。推进人才政策创新,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制定更积极有效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建设高质量吸纳人才创新创业的载体,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措施,吸引更多的国内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科技创新型人才、企业领军人才及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急需紧缺的工程技术人才和团队来辽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   加强人才培养。积极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和企业家,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打造具有专业技能的工人队伍。推动科研院所、学校和行业企业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加强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建设,建立急需人才培养基地,着力培养一线创新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   加大人才激励。健全人才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创新导向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人才荣誉制度,加强人才工作绩效管理。(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等)   3.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布局建设共性、专业、综合服务等三类平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以创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工程,着力打造我市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等)   提升创新基础能力。实施大数据创新行动计划,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形成大数据驱动型的科研创新模式。围绕重点领域布局、重大前沿性和产业性技术研究,建设一批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建设多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院地融合、军民融合创新。开展重大科技联合攻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海内外并购,引进海外先进适用技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完善创新政策支持体系。改革技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和项目经费分配、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产业产品创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专栏3 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全面深化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等)   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健全国有企业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分类别多渠道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壳企业”职工安置、厂办大集体、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推动地方国有企业之间和地方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的并购重组,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深化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以辽阳石化分公司为试点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企业改制重组。(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2.完善现代产权制度   加快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作用,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建立和完善产权管理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落实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适时推广。建立农村土地交易流转中心,完善工商资本进入现代种养业制度,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等)   3.完善要素市场体系   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有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科学开发利用闲置土地。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加快金融创新。充分运用多层次融资市场,全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组织扩大对中小微、“三农”、贫困地区、创新创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让机制。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4.深化财税投资价格体制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高效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建立完善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完善税收制度,继续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营改增改革,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从注重投资规模速度增长向注重投资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转变,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推动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增加有效投资。优化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流程,严格限定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审查范围。全面清理和压缩与企业投资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中介机构和评估机构管理。创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领域政府投入方式,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深化竞争性领域投资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行政审批局等)   深化价格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价格管理权限,完善市场形成价格机制。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落实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等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政策,建立合理医药价格有效机制,运用市场手段引导企业治污减排。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行政审批局等)   5.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优化发展环境,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拓展民间资本发展空间,完善民营资本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和国企改造重组。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和行政壁垒,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等)   健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快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培育发展壮大一批民营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作用,大力引进域外企业到我市兴企创业。推进特色非公有制经济形成规模,打响品牌。(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等)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驻辽央企和民企合作发展,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主动承接中央企业产业转移、技术扩散,实现互利共赢。(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6.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推动信用法规和制度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统一征信系统,推进信用信息征集、整合和共享。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加大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在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辽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规范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出一批创新监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发现和培育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推进智慧服务型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市编委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委、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司法局、市文广新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局、市供销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三)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合作竞争新优势。   1.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优化外贸出口结构。综合发挥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的联动效应,促进产品和服务出口。推进传统出口产业升级。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扩大高新技术、自主品牌等产品出口规模。创新服务贸易模式,扩大新兴服务出口,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壮大出口基地。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重点支持化工、皮装裘皮、玻璃工艺品、农产品加工四大出口基地,扩大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到“十三五”末,力争四大基地全面建成产业特色鲜明、配套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省级出口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巩固日本、港台等传统市场,拓展俄罗斯、欧盟、美国、蒙古、印度、非洲、南美、中东等国际市场。借助中韩自贸区优势,拓展同韩国贸易合作。积极扩大对外投资,优化生产力布局,拓展海外市场。鼓励企业建设海外仓储及国际营销网络,拓宽国际市场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更加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吸引更多的内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深化与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和低水平、过剩产能项目。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深入推进招商活动向系统、专业、务实转变。(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经济合作局等)   完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健全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市场准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银监局等)   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效率。加快外商投资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外商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搭建政府服务企业走出去的信息平台。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高外商投资服务和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局等)   3.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   积极稳妥推进优势产业走出去、技术标准带出去,加快产业链条延伸,提升产业附加值。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支持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对外投资。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入开展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推进装备制造、钢铁、水泥等过剩产能、优势产能走出去。建立专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市场采购贸易,引导裘皮皮装等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4.培育发展开放型产业园区   加强园区配套体系建设,突出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园区主体功能,把高新区和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创新型、智慧型园区,培育一批高端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开放型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等﹞   专栏4 重点产业园区(基地)名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等﹞   (四)强化基础地位,打造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核心,以农业园区建设为载体,高标准建设9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带),提升辽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立足优质粮食、绿色蔬菜、特色林果、生态养殖业、休闲农业等重点产业,加速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不断强化科技、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服务等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搭建金融创新、农村土地流转等改革平台,打造城郊高效生态农业示范样板,成为辽宁中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最具活力的核心区域。(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等)   专栏5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等﹞   2.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优质粮食产业。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红线,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等)   绿色蔬菜产业。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发展脱水蔬菜、蔬菜粉、蔬菜榨汁等产品,构建现代蔬菜产业发展新格局,将辽阳市建成面向沈阳经济区的精品蔬菜生产基地、辽宁省蔬菜物流集散基地。(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   生态养殖业。推进规模化标准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延长畜禽产品加工业产业链条,初步建立高效生态绿色养殖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农委)   特色林果产业。推进南果梨、大榛子苗木繁育等基地建设,创建国家级优质高效南果梨生产示范基地,力争把辽阳县打造成“中国大榛子第一县”。高标准建设辽阳“十公里葡萄观光采摘长廊”。﹝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专栏6 现代农业主导产业总体布局。﹝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等﹞   3.强化现代农业保障体系建设   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提高农业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活动,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等)   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农业病虫害、林业有害生物、动物疫病等防治防控。加快动物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规模饲养场、屠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扩大农药残留、水产品药残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控范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水务局等)   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优先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集成应用精量播种、深施化肥、节水灌溉等新技术。(责任单位:市农委)   4.创新农业经营方式   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积极搭建农业农村金融创新平台,充分发挥“种粮乐”、“政银保”等金融产品作用。探索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等﹞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搭建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引导鼓励以多种形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以生产要素参股龙头企业,发展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组织。﹝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五)加快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工业发展体系。   1.培育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石油化工产业。以芳烃基地、日用化工产业园区、庆化厂区为重点发展区域,科学统筹布局。充分发挥辽阳石化公司国家级炼化一体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原料资源、技术、人才等优势,以俄油增效改造为契机,发展精细化工产业,推进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提高化工原料就地转化能力和精深加工水平,延伸精细化工产业链。充分发挥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国家级军工企业的军工技术、人才、空间、基础设施等优势,规划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区。﹝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钢铁加工及铁矿采选业。实施钢铁加工企业重组改造升级,形成炼铁315万吨、炼钢320万吨、热轧220万吨能力。整合铁矿采选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铁矿产品加工深度。提高铁精粉就地加工能力。推进铁合金、硼合金等产品改造升级。利用灯塔棉花堡的优质铁矿资源和天然气,发展海绵铁及其下游产业链。优化钢铁加工品种结构,重点发展深海石油输送专用管、400兆帕以上高强度建筑钢材、冷弯型钢和高速铁路的大型精密锻铸件等高端钢材品种。﹝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非金属矿产建材业。依托资源优势,大力提升非金属矿采选产业发展水平,关闭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的矿井矿山。加快水泥制造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型干法高标号、特种水泥和新型建材,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重点水泥企业兼并重组。重点开发新型保温隔热材料、新型防水密封材料等新型建材,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发展绿色建材产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等)   2.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   工程机械。重点发展盾构机、筑路机械、锻压机床等整机产品,重型工业齿轮、大型铸锻件、液压油缸及履带板、联轴器等一批配套产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   轻量化交通装备。依托忠旺集团,重点发展铝合金半挂车厢、铝合金罐车罐体、铝合金专用车厢等专用车装备及整车建设,重点扶持发展铝合金轮毂、大型重卡挂车、高铁和动车组车箱等核心零部件产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   汽车配套及零部件。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满足国五排放的电控高压共轨燃油喷射系统等关键产品技术攻关,全力发展列车车箱主体部件、法兰轴头等专业化标准件配套产品。大力发展改装车、特种车等专用车产品。创造条件发展整车、新能源汽车和发动机项目,完善产业链,提升产业竞争力。(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   输变电装备及零部件。围绕中高端产品及新材料等开展科研攻关,重点发展移动变电站、特种电缆等产品以及水力、风力发电机组核心部件,大力发展智能型中低压电控设备、绝缘件等一批配套产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   其他装备。大力发展造纸机械、制药机械、高速精密数控机床、磨床及大型立、卧式车铣复合加工中心等基础制造装备产品及流程制造装备和离散型制造装备,发展为石化、采选矿和钢铁加工企业服务的成套工程装备。积极发展专用机器人、油动变距多旋翼无人机等智能装备。(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   3.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材料。积极发展化工、铝、铜等新材料。以芳烃基地、庆化厂区为载体,重点开发化学助剂、新型表面活性剂、新型催化剂、新型胶粘剂、日用化工等终端产品,延伸发展苯、对二甲苯、乙烯、环氧乙烷、丙烯、聚酯、碳四等产业链条。以高新技术开发区、铝合金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经济开发区为载体,重点发展高技术装备水平的特大型铝板带箔产品,高速列车、舰船、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应用的挤压工业铝合金型材,高铁、动车车厢,专用汽车车厢、铝合金轮毂等新材料。研发车用铝合金发动机缸套制备新技术。以辽阳县向阳工业园区为载体,重点发展铜板带、铜管棒线型、铜基电子材料产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等)   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发展高精度米波指示雷达、新型漆包线、集成电路、SMD表面贴装石英晶体等电子信息产品及软件产品,不断提升独具辽阳特色的数字矿山、数字城市、班组管理等软件产品水平。(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   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锂电池负极材料、高效节能锅炉、智能环保型锅炉辅机等产品,重点开发推广应用燃煤锅炉节能、余热余压利用、工业废弃物处理、工业废液资源化利用等关键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   生物医药产业。推进猪圆环病毒2型亚单位灭活疫苗等研发项目,重点发展动物疫苗、生命蛋白等产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等)   4.积极发展消费品工业   农副产品加工业。盘活现有产能,增强创新能力,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深度开发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营养搭配合理的新型产品,促进规模化、产业化、特色化、精细化、绿色化。(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农委)   特色皮装裘皮加工业。以佟二堡皮装裘皮集聚区为重点发展区域,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大力提升产业层次和产品竞争力,打造集养殖、加工、销售、购物为一体的中国最大最强的皮装裘皮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等)   特色纺织服装业。利用灯塔市服装产业基础优势,打造具有完整产业链的纺织服装工业区,重点发展自主知名品牌的童装加工业。规划建设家纺产业工业园,重点发展床上用品、袜业、鞋业、衬衫业等特色轻工产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5.发展优势产业   芳烃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依托辽阳高新技术开发区,逐步形成在国内乃至世界上别具特色的聚酯及特种聚酯、聚酰胺及制品、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四个企业群,推进芳烃基地特色化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铝精深加工产业基地。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铝合金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发展铝板带箔及下游应用产业、工业铝合金型材和铸件、全铝半挂车及配套等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品结构由初级品向深加工制品等多元化产品转变。﹝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装备制造产业及汽车零部件基地。依托辽阳经济开发区,充分发挥工程机械、筑路机械、造纸机械、医药机械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进“零件”产品做大、做强、做精,形成规模效应;促进“部件”产品系列化生产,逐步扩大规模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积极发展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加快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形成一批高效分工协调的优势产业集群。重点发展芳烃及精细化工、工业铝材深加工、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皮革裘皮、工程机械、钢铁精深加工、日用化工七大产业集群,形成创新体系完善、产业链条合理、产业共生共荣的新格局。﹝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六)营造良好环境,加快服务业大发展。   1.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   现代物流业。完善物流综合运输、城市配送、农村物流网络,发展新型物流业态,着力培育本地物流企业,打造国家级辽阳现代综合物流园区。推广“万村物通”农产品流通体系,推进省级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市建设进程。逐步建成以重点物流园区为中心、以区县物流中心为支撑、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物流网络,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打造沈阳经济区的重要物流基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中介服务业。大力发展咨询、评估、金融、担保、会展等中介服务业,积极引进国内著名中介组织,培育知名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   信息技术服务业。以骨干企业为龙头,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推广数字矿山、数字城市软件等自主研发应用产品。打造信息产业新业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科技服务业。搭建和完善科技服务平台,加强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建设,整合市内科技服务资源。积极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国资委等)   电子商务。推进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创新,促进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在生活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扶持重点企业在辽阳设立分支机构,推进佟二堡皮装裘皮产业网上商城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城管执法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进一步加大分离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工作力度,确保分离后的企业税负不超过分离前的水平,切实减轻分离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市地税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等﹞   2.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旅游休闲业。加强旅游设施建设,推进旅游资源市场化配置,着力打造国家和省级旅游精品,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旅游产业集聚区和休闲度假基地,全面提升旅游业整体建设水平。发展壮大弓长岭温泉冰雪游、佟二堡皮草购物游等特色旅游。推进太子河历史文化风光带创建国家5A级景区。以打造辽阳后花园为目标,有序开发太子岛。促进燕州城等开发建设,打造历史文化游。全面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牵头单位:市旅游委;配合单位:市文广新体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养老健康家政服务业。大力发展医疗保健、健康保险、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加强养老院、老年教育等养老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和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家庭服务资源优化配置。积极稳妥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商贸服务业。强化城市综合体、商品市场、日用消费品市场等商贸设施建设,完善商业网络,引导传统商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大众化餐饮、连锁等现代经营方式,支持老字号向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促进内外贸结合发展。优化城乡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不断扩大和形成消费服务辐射圈,把辽阳培育成沈阳经济区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消费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房地产业。继续实施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消除城市中心区棚户区,继续加大城中村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继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舒适度,着力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大力发展养老、旅游等多元化地产,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合理调控商品住房供应总量,及时调整完善购房政策措施,积极做好扩刚需、去库存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3.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   积极建设创新活跃、多样性、专业化、综合性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促进金融机构、资本、人才等向辽阳集聚,吸引股份制银行、城商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来辽阳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村镇银行做大资产规模。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创建财务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等产业金融机构。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加快发展融资租赁公司,促进实体企业设备升级和技术进步。加快发展证券业,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促进市场主体直接融资。推进保险业、证券业与其他金融行业融合发展。推进“白塔金融街”建设,构筑金融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4.强化服务业载体支撑作用   壮大服务业企业。加快企业内部服务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品牌化,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辐射能力、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服务业品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实施服务业重点工程。高起点策划和实施一批战略意义大、示范作用强的服务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服务企业、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来辽阳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合作局)   专栏7 省级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名录及发展重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5.完善服务业发展保障机制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引导民资、外资参与国有服务企业重组改造。加快“三供一业”、公共交通、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服务业投资、建设和经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经济合作局等)   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对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向服务业集聚。保障服务业用地需求,稳妥扩大信贷消费,优化消费支付环境。支持职业和岗位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服务业紧缺人才。深入推进旅游休闲、养老健康家政、信息、节能环保、住房、文化教育体育等重点领域消费,加快形成服务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新的增长点,引导消费朝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发挥消费对稳增长、惠民生的基础作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体局、市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等﹞   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进程,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监管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   (七)加快城乡一体,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1.推进新型城镇化   完善城镇体系和空间布局。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辽阳中心区、沈大城镇轴和本辽辽高速城镇带、东部山区和西部平原生产性功能区片为框架的“一区两轴两翼”城镇体系,加快形成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规模适度、特色鲜明、设施完善、生态宜居、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辽阳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充分体现城市之美。加强地下空间管理和开发利用,探索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坚持开发建设与管理服务并重,发挥河东新城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全面建成河东新城16.6平方公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实现居住人口10万人,打造森林化滨水型宜居宜业新城。实施东辽阳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程,打造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区。积极推进弓长岭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创新城镇化体制机制。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和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创新城镇化运作模式,探索整体推进村镇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鼓励国外资本、民营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拓宽政府投融资渠道。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与之配套的教育、就业、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等﹞   专栏8 城镇体系总体空间布局--“一区两轴两翼”。﹝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委、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体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2.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强化中心区带动作用,引领市域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发挥中心区整体效益和潜力,加快中心区建设步伐,促进市域产业优化和功能分区更加明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加快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推进弓长岭区以及辽阳县、灯塔市资源型地区建设形成一批接续产业园区和集聚区,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充分体现转型发展之美。积极探索资源型城市(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子。﹝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重点发展县城和小城镇。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科学布局县城工业园区,组织实施“一县一业”示范工程建设,强化县城和中心镇集聚功能。加强县城、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体现县城和小城镇地域特色之美。鼓励县城创建国家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挂牌支持一批市级重点发展的各类特色小城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林业局、市城建公用事业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3.建设宜居乡村   治理乡村环境。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运行体系,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布局,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确保有效运行,改善村庄污水处理设备条件。完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与利用设施。引导农民开展秸杆还田、青贮,鼓励秸杆能源化利用。改造乡村设施。完善乡镇道路网,开展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巩固拓展村庄亮化工程成果,实施乡村绿化工程。实施乡村生态优化工程,发展乡村旅游。﹝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政府等﹞   4.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规划引导,以老城区改建为契机,加快推进城市公共设施、文化设施和商业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重点实施垃圾处理、供水、供热、供气、老旧管网改造、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和暖房子等工程,改造完成护城河生态景观带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承载力。(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文广新体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等)   加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力度。促进农村共享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农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文广新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气象局等)   (八)完善基础设施智能化网络体系,增强支撑能力。   1.构建智能交通综合网   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站前大型人防交通枢纽工程,构建城市、城际、乡村、村镇四级公路网络,完善“两环七射、五纵五横”公路路网格局。畅通市中心区出入通道,打通断头路,提升交通通行速度和能力。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推进城市立体交通建设。加快县镇(乡)村公路改造升级,改善农村运输服务设施。重点建设一批客运场站,解决车辆停靠难问题。强化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市进出口与普通公路的衔接。建成城市外环路等项目,重点打通城市中心区与其他区域、辽阳市与周边城市相连的快速通道。规划建设环城高速公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网络覆盖率,实现城市交通网络化、农村交通公交化、城际交通快捷化。(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等)   智能交通和绿色交通。提升交通信息化水平,建立交通运输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和覆盖全市交通基础设施、运载装备的智能感知网络,提升全行业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消防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   2.完善绿色能源设施网   加强城乡智能电网建设,支持分布能源的接入,实现居民和企业用电的智能管理。重点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善区域性66千伏电网结构,解决地区结构性缺电问题。(牵头单位:市城建公用事业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辽阳市供电公司等)   积极发展天然气、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建设,逐步降低煤炭消费特别是非电用煤比重,大幅减少能源消费排放。完善“气化辽阳”布局,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和改造工程。适时启动城市天然气环网工程。加快实施煤改气、油改气工程。规划建设新的热源厂,有效解决中心城区新增供暖问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等)   3.构筑水安全保障网   防洪抗旱减灾体系。继续实施主要河流整治工程,加快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建设,加快山洪灾害易发区山洪沟治理及逃避险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实施节水灌溉增效工程,开展重点涝区治理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   水源供应保障。发展智能水务,构建覆盖供水全过程、保障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积极推进市政供水管网升级改造等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实现受益人口25万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质监局等)   水生态环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推进生态脆弱的河湖、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小流域28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   4.建设高效安全信息网   信息基础设施。实施“三网”融合重点工程,提升网络接入服务水平,实现城市公共服务区域无线局域网全覆盖。发展电信、移动、联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建设和融合。(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文广新体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   “互联网+”。推动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创新管理模式,优化生产供应链,拓展销售渠道,开展线下制造与线上商务相结合的制造模式。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兴服务。﹝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等﹞   信息安全。增强通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的安全防护能力,加大无线电安全管理和重要信息系统无线电频率保障力度。强化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保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资源共享安全。鼓励企业发展信息安全产业。(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5.加强智慧型城市建设与管理   加快政府信息平台整合,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促进信息技术在产业发展、市民生活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坚持从智慧民生入手,以百姓需求为导向,通过智慧城市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智能化公共服务产品。坚持从智慧管理入手,根据企业发展和公众需求,再造政府流程、提高政务效率。积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三位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就业、交通、健康、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领域的公共服务信息化,开启全市人民新生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统计局、市司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水务局、市文广新体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委、市供销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消防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坚持从发展智慧经济入手,加快发展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信息产业,催生新产品、新业态和新的经济模式,加快形成大数据产品体系和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规范化。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发挥城区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解决好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九)促进协调互动,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   1.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格局。按照国土空间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布局,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进行开发活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民委、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完善空间规划体系,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对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统筹推进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   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强化主体功能区分区管控,严格执行差别化的财政、投资、产业等配套政策,实施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   专栏9 主体功能区布局发展建设重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旅游委、市文广新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2.积极推进沈辽鞍一体化发展   坚持“北上南扩”方针,发挥辽阳市作为沈阳经济区重要节点城市的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主动融入沈阳经济区,培育连接、聚合、扩散能力,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提高产业关联度为核心,以沈阳为龙头和腹地支撑,以辽阳为桥头堡,以鞍山为重要连接点,以营口为开放窗口,共同打造“沈辽鞍营振兴产业带”。在沈阳经济区率先实现紧密型城际间产业协同发展,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同城化、一体化,积极推进沈辽鞍一体化进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主动接轨沈阳承受辐射,规划建设铝合金精深加工基地,作为沈辽一体化的核心承载区,打造成为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示范区、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推进先导区。借助沈阳装备制造业特别是飞机、汽车等重大项目,承接产业转移,推动战略性合作,推进铝合金精深加工、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等加工配套产业发展,促进忠旺集团、一汽普雷特公司等重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教育、卫生、文化、生态建设及通讯、大数据、智慧城市等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实现互联互通。推动两市共同开发旅游线路,延伸旅游产业链,开创全新的旅游度假模式,打造北方特色休闲旅游目的地和沈阳市的后花园、养老基地。共同建设沈辽产业大道,规划沈阳到辽阳城际轨道交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体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委等)   推进鞍辽一体化。推进首山与鞍山同城化发展。加快兴隆工业区与鞍钢、达道湾和灵山工业区的产业联动,构建辽阳南部产业发展带。加快两市工业区和生活服务区生态隔离绿带建设,共同治理跨界河流,实现两市在空间、产业、交通、生态等方面的全面对接。挖掘、盘活首山及东部山区自然、人文资源,主动融入大千山旅游产业群。(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委、辽阳县政府等)   加强与营口鲅鱼圈港的合作,形成“大通关、大物流”模式,把辽阳建设成为“无水港”,主动融入低成本高效率的东北亚(国际)循环物流链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加强与本溪市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在矿山整治、水体、大气治理方面合作,整合葠窝水库和太子河上游水域,建设生态隔离带,共同开辟两市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打造本辽两市的城市后花园。(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委等)   发挥鞍本辽三市铁矿资源、产业、企业优势,建设统一开放的铁矿石、铁精粉、球团以及钢材的交易、仓储、物流市场。(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环保局等)   集沈辽鞍三市之力,将202国道改造成一级公路。(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主动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   积极参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主动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对接,构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基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等)   主动承接京津冀科技含量高、关联度紧密、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产业及核心技术,加强与京津冀地区现代物流、金融商贸、中介咨询、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京津冀产业承接基地。大力支持农副产品进入京津冀消费市场,力争建成面向京津冀消费市场的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新体局、市经济合作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十)推动绿色发展,营造生态宜居美丽家园。   1.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和重点节能降耗工程。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快速公交系统,推进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油改气”,鼓励绿色出行。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实行能源和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构建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等)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运用减量化、资源循环利用、低碳等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衔接,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水务局等)   2.提高环境质量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认真划定并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等)   继续实施蓝天工程。全面推进治气治霾,基本消灭重度雾霾天气,改善空气质量。实施煤炭清洁化利用和气化辽阳工程。严控工业堆场、建筑工地和交通扬尘。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推广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治理工程,深化钢铁、石化、水泥环境综合整治。健全空气重污染应急救援体系,全面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等﹞   继续实施碧水工程。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治理新开河、兰河等河流,实施水环境容量增容工程,实现城市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等)   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组织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建立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管,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等)   3.加强生态建设与修复   继续实施青山工程。实施青山保护分区管理,开展青山动态监测。全力增加森林面积,重点实施荒山绿化、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生态公益林、绿色通道等工程。(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等)   实施矿山环境治理与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体系,提升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防灾能力。统筹协调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有序关闭退出资源枯竭煤矿。推进工业废弃地和老矿区环境治理,建成双河及周边地区矿山生态修复示范一期工程,启动二期工程。(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林业局、市安全生产煤管局等)   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河流、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以及水资源过度开发区等生态脆弱地区的保护修复,充分体现城乡自然环境之美。完善弓长岭等地区生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小区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推进汤河水库湿地、葠窝水库湿地及北沙河湿地晋升省级重要湿地,保护湿地面积30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十一)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弘扬主旋律。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传播正能量。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广新体局)   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广泛开展“善行义举榜”和辽阳“好人榜”评选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选树各行各业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增强核心价值观的感召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广新体局、市教育局等)   2.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着力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对薄弱环节、重点地区的集中攻坚。抓好基层单位和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夯实创城基础工作。充分调动全市上下广泛参与,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争做合格文明市民。把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等工作结合起来。(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广新体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等)   3.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充分发挥辽阳建制历史久远、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物遗存丰富的优势,建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打造“东北第一城”品牌,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遗存,用历史文化元素激活城市发展要素,彰显古城特色和魅力,塑造城市文化之魂。﹝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广新体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和实施《辽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全面开展文物资源普查和研究,实施文物保护和修缮。建立历史文化名镇村、街区、建筑保护名录。加强地下文物的勘探与保护。重点做好辽阳汉魏壁画墓群、辽阳白塔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实施东京城保护展示工程和东京陵保护修缮工程。严厉打击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广新体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建设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区。规划建设具有我市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打造燕州城遗址公园、首山人文生态风景区。完善提升太子河历史文化景观带。适时开发东京城,发掘青年湖公园金元古城等遗址。深入挖掘历史和文化元素,实施城市重点地段历史文化景观建设改造,逐步形成具有辽阳特色的古城风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广新体局、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完善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规划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和传习馆等基础设施,加大对民俗民间文化、传统工艺、老字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与传承力度。系统挖掘整理历史掌故、人文故事、神话传说和地方民俗。编撰完成《辽阳通史》。抢救、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建设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示范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广新体局、市志办、各县(市)区政府等﹞   4.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以群众基本文化需要为导向,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市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及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一村一室一广场”全覆盖;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体系。完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全市应急广播系统、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点惠民工程建设。积极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城市。(牵头单位:市文广新体局;配合单位:市档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并免费向社会开放,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牵头单位:市文广新体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联等)   5.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等文化事业,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进文化“名牌、名品、名人”工程。整合辽阳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创作生产一批群众文化艺术精品。充分发挥“曹雪芹文学艺术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鼓励创作更多体现辽阳精神、文化元素的文艺作品。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培育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体局、市文联、市志办等)   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印刷包装业等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与科技、信息、旅游、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精心包装设计文化旅游产品,延长旅游消费产业链,努力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性产业,为发展提供新动能。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构建现代传播体系。加快发展新型文化创意产业。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繁荣文化市场。发掘地域特色,注重丰富城市文化底蕴,发挥辽阳“古城”优势,扶持地域特色文化产业,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促进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全面塑造一批代表城市特色的文化品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体局、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政府等﹞   (十二)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   1.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有序扩围和标准规范,努力实现全覆盖。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帮扶。加强农村和贫困地区公共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农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文广新体局、市扶贫办等)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形成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合作局、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局等)   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或清单制,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等)   2.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扶贫政策,以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实行项目到户、帮扶到户、资金到人、责任到人的脱贫工作责任制。(牵头单位: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分类扶持,认真落实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驻村帮扶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要求,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与政策支持,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深入实施互助式滚动扶贫、贫困村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扶贫培训、连片开发等扶贫方式,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扶贫工作格局,不让一个贫困人口掉队,使贫困群众早日摆脱贫困过上幸福生活。(牵头单位: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实行农村低保、农村医保、教育资助等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学有所教。(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大力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全市的65%以上。健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将教育的着力点转到培养创新精神和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上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体局、市卫生计生委等)   支持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质量。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等)   4.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协调建立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十三五”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公共投入促进就业机制,构建城乡一体、普惠共享、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管理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   5.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促进收入分配合理有序,健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长效机制,通过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增加群众获得感。(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   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机制,切实提高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按规定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优抚对象待遇水平。鼓励城乡居民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健全农业补贴,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切实提高农民收入。促进慈善捐款总额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6.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体系,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等)   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统筹救助体系,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和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通过扩大就业和兜底保障增加群众获得感。推进制度整合,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健全医疗卫生、教育、灾害突发等专项救助制度。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强残疾人、孤儿福利服务。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7.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药品价格,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系统推进涵盖医疗、卫生、养老、药品、保险等在内的大健康产业制度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健康数据库建设和应用,促进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远程医疗诊断和药品电子追溯服务。积极构建覆盖生命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积极开展以校园足球、街头三人篮球赛为品牌、“全民健身日”为常态化的全民健身活动,推进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广新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8.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协调发展。完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理念和模式,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落实全面两孩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加强对贫困、留守和流动妇女的帮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依法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改善优化儿童成长环境。(牵头单位:市妇联;配合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牵头单位:市老龄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发展残疾人事业。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优先发展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牵头单位:市残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十三)建设法治辽阳,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发展。   1.加强法治建设   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审计制度,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建设廉洁政府。加快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完善倒查罪责机制,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纪检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   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深化公安改革,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完善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机制。(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   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健全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调、政协民主监督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完善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设施条件。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便民服务、矛盾排查化解、法律援助、法律顾问体系。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构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网络。规范律师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规范刑罚执行制度,完善教育矫治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   2.构建社会治理体系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加强社会治理法制保障,统筹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构建新型社区(村)管理体制,推进基层管理网格化、服务社会化。﹝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引导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增强防控能力,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平台功能,实现多部门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应急预案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地震、气象应急救援机制,完善防震减灾和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生产煤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   深化平安辽阳建设,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互联网管理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质量管理,实施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质量追溯制度,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成食品安全放心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消防(火灾)等重点领域治本攻坚。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委、市交通局、市消防局等)   3.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和改善民族、宗教、侨务、台务等方面工作,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司法局)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全面推行阳光信访、法治信访,理顺信访各责任部门之间衔接机制。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完善人民调解体系,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十四)强化规划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1.加强规划分工落实   完善规划体系。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加强规划衔接。强化本规划作为制定专项规划、县区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和县区规划要切实贯彻本规划的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特别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分解落实任务。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财政预算计划要按照本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年度目标、工作指标和推进措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专栏10 重点专项规划名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2.加强政策项目配套   强化政策导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密切联系宏观环境变化和发展实际,加强政策储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推进重大项目。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组织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优化重大项目布局,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统筹资金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和城乡一体化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进一步统筹、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提高政府投资的引导力和带动力,鼓励社会投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加强实施监督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根据有关法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评估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创新评估方式,探索开展年度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准确性和广泛性。完善规划指标统计制度,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强规划宣传,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各类规划的有效实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落实重点工作的方案。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分工,在每年底前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上报市政府。   (二)加强监测评估。加强《纲要》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评估。根据有关法律,在规划实施中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评估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规划实施期末,组织开展规划全面评估。   (三)加强责任考核。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时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辽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发文文号:
辽市政发[2016]第43号  
颁布部门:
辽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2016-12-17
实施日期:
2016-12-17
内容分类:
国家机构:机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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